2019年,农业和农村部会同中央农业厅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》,重申了国家有关宅基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,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管理的红线、底线和鼓励方向。2019年,农业和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发布了《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》,明确了两个部门的职责以及宅基地申请审批的具体流程。2020年,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和农村部发布了《关于在农村非法占用耕地上建房“八条禁令”的通知》和《关于确保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,从空间规划、土地利用指标、耕地占补平衡、申请审批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农民住房建设用地。
农业和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,这些文件的出台促进了相对完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的形成。
农业和农村部表示,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,落实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政府属地管理职责,完善基层宅基地管理机构,提高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政府依法履行宅基地监管职责的能力。同时,要创新宅基地执法机制,优化执法程序,强化执法手段,推进综合执法,及时有效制止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。
关键词:
本文标题: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(宅基地法律规定解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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